学会历史

河北省法学会历史

(2025年9月29日)


河北省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的省级地方组织。河北省法学会机关是省委领导的省级人民团体和省直部门。

1949年6月,经毛泽东倡议,董必武、林伯渠、沈钧儒、陈绍禹、谢觉哉、邓颖超、罗瑞卿、史良、王昆仑等90多位社会著名人士发起,建立了新法学研究会筹备会。新中国成立前夕,新法学研究会筹备会与新政治学筹备会、社会科学联合会等共同作为全国政协的发起成立单位之一,周恩来总理是新法学研究会第一批会员。1951年,毛泽东、周恩来又请董必武牵头,在新法学和新政治学研究会筹备会的基础上,合并成立中国政法法律学会,1953年举行了第一次中国政法法律学会会员代表大会。1979年年末,在邓小平和彭真同志倡议下,中央决定恢复重建中国政治法律学会,之后成立了以杨秀峰为主任的筹备委员会,1981年2月决定更名为中国法学会。1982年7月,经彭真、彭冲同意,由习仲勋提议,中央书记处讨论了中国法学会领导成员任职名单,明确“中国法学会是中央一级的法学群众团体,党组属部一级,对中央负责。归口中央政法委,由司法部代管。”

1979年5月,根据中央、省社会科学规划会议关于建立专门学会精神,河北省委批准筹建河北省法学会并成立筹备小组。同年9月22日,河北省法学会在石家庄召开成立大会。

1983年7月,中央政法委、劳动人事部、财政部印发《关于下达各省、市、自治区法学会编制分配方案的通知》,分配河北省法学会(机关)使用10名司法专项编制,明确河北省法学会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,为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。

2005年以前,河北省法学会实行“省委政法委领导,省司法厅代管的领导体制”。2005年1月,按照中政委5号文件要求,经省委研究同意,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,明确省法学会的领导体制为“省委有关领导联系,省委政法委代管”;机关维持10名政法专项编制;设会长1名(兼),常务副会长1名,副会长兼秘书长1名(副厅级);机关设综合部、联络部,处级领导职数4名。期间,机关人员编制有若干次改革调整。2006年12月,河北省委批准省法学会设立党组,并建立了机关党委,下设机关和老干部2个党支部。2020年,经省直工委批准,机关党委下设支部调整为综合部、联络部和老干部3个支部。

2025年3月26日,河北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在石家庄召开,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203名理事、90名常务理事(包括会长1名、常务副会长1名、专职副会长1名、兼职副会长9名、秘书长1名(专职副会长兼)、常务理事78名),聘任新一届学术委员会专家学者37名(包括主任委员1名、副主任委员4名、学术委员32名)。2025年9月29日,河北省法学会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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