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《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决定》进行解读。
事件简介:
2021年5月28日,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《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决定》,已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。该决定厘清各部门权责分工,推进革命文物连片保护和统筹展示,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革命文物的义务,明确革命旧址整体环境应当与历史风貌相协调,将革命文物利用纳入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,突出社会效益,注重精神传承。
颁奖词:
文物保护有圭臬,革命精神万世芳。
河北省是中国革命的摇篮,见证了中国共产党人走向成熟,也见证了中国革命走向胜利,将中国革命留下的宝贵遗产保护好、利用好是立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。为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立法,对于彰显革命文物时代价值,推进爱国主义教育、革命传统教育、党史学习教育意义重大,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具体成果,充分彰显了立法的政治性、时代性、创新性和引领性,是以实际行动为建党一百周年献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