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民警在辖区村庄为村民宣讲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的重要性。
成果简介:
省公安厅积极回应群众呼声,结合我省实际,牵头起草了《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(草案)》,2021年11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通过。该条例内容包括总则、生产和销售、登记、通行、停放和充电、综合治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,共7章50条。通过强化部门管理职责、加强源头管理、建立登记制度和过渡期制度、增设佩戴安全头盔义务、加强重点行业管理等,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全链条管理,实现了交通安全、消防安全、环境安全、治安安全的有机统一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。
颁奖词:
依法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,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我省是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使用大省,目前保有量约2500万辆,每年销售近200万辆,存量电动自行车中,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约占70%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、消防安全、环境安全问题突出,对其加强管理,群众呼声强烈。《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对于强化电动自行车的系统治理,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,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